春运交通运输整治行动方案范文(通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春运交通运输整治行动方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春运交通运输整治行动方案范文(通用5篇)1一、总体要求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 部分,是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市交通运输中心、交通执法大队要加强宣传指导,督促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充分认识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三、工作重点
(一)各道路运输企业(含客、货、危运、公交、出租企业)要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xx年第 29号)规定,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依据《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JT/T1045)要求,进一步健全车技管理部门及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时梳理并修订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形成完善有效的车辆技术管理体系。
(二)各道路运输企业应对本企业车辆维护及评定的计划及 实施情况、车辆技术档案记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1.企业是否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护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情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车辆二级维护周期,并确保车辆按周期正常实施二级维护。
2.企业是否建立一车一档的车辆技术档案,并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车辆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等佐证材料存入车辆技术档案。
(三)各道路运输企业应对本企业所属车辆技术状况开展自 查,特别应加强低温天气下车辆安全运行相关警示工作,确保车 辆技术安全。重点检车所属车辆以下项目:
1.是否违反规定私自进行改装加装线路,对加装的非原厂线路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线路布局是否规范、是否使用阻燃线路,是否存在故障或接触不良、老化龟裂 (特别是出租车加装的顶灯及客、货运车辆加装的各种监控系统);
2.应急出口是否通畅,安全锤、灭火器、安全带等安全设施 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有效;
3.车辆油路、天然气阀门及接口重要部位是否安全有效,天然气瓶是否经过审验并在有效期内;
4.发动机舱内灰尘及油渍是否及时清洁,燃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以及蓄电池是否清洁;
5.车辆制动、转向、灯光、轮胎(严禁营运客车使用翻新轮胎,严禁货运车辆前转向轮使用翻新轮胎)、发动机燃油或燃气供给系统和润滑系统的密封性、汽车电气设备(含缓速器等)及线路等是否正常;
6.危货运输车辆(特别是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的危货车辆)半挂车牵引装置、集装箱转锁、罐体紧急切断阀等是否正常,罐体是否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标志标识(顶灯、反光带等)是否缺失陈旧,是否缺少应急处置安全告知牌、防静电接地线等;
7.电动汽车应检查驱动电机、动力电池、电控系统等是否正常。
(四)各道路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尤其是危化品运输车辆,每次出车前要查看罐体紧急切断阀开闭是否正常,并处于常闭状态。
(五)各安全例检机构要严格按新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 规范》(交运规〔20xx〕13 号)规范开展客车安全例检工作。
(六)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和规定对道路运输车辆实施检测和评定,确保检测和评定结果客 观、公正、准确,对检测和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七)承接客运、危货、普货、公交、出租车辆维修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对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 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xx年第 18号) 和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要求开展自查,是否符合开业条件要求、是否配备与维修类别和车型相适应的维修车间、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配齐相应从业人员。
(八)承接客运、危货、普货、公交、出租车辆维修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严格贯彻落实《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护、 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纯电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JT/T1344)及《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等相关规定、标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维修技术规范进行维修,对承修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严禁倒卖或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九)承接客运、危货、普货、公交、出租车辆维修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务必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档案及维修配件采购登记 台账,所有营运车辆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必须上传至全国汽车维 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十)各道路运输企业应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自查情况表》(附件 1)。各承接客运、 危货、普货、公交、出租车辆维修的企业应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机动车维修企业自查情况表》(附件2)。自查书面报告及自查情况表应于 1 月 2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中心车辆股。
四、工作要求
(一)市交通运输中心、交通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辖区车辆技术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辖区客、危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有专人,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车辆维护计划有制订有落实,车辆技术档案健全、规范,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市交通运输中心、交通执法大队要结合春运期间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辖区承接客运、危货、普货、公交、出租车辆维修企业的检查,督促辖区企业按要求配齐相应岗位人员,按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真实详细的记录相关维修数据,健全维修档案及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台账,及时将营运车辆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上传至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检查中若发现企业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由交通执法大队依照相关规定查处。
(三)各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重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车辆技术状况排查人员及审核人员,逐车排查车辆技术状况,并按照“一企一册”的要求,建立重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档案。
春运交通运输整治行动方案范文(通用5篇)2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意义,在省委、省政府、厅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人 ……此处隐藏22454个字……
二、整治重点
(一)公路路政方面
要以贯彻落实好12月23日的全省治超工作视频会精神为出发点,依托现有治超站(点)和各高速公路收费站,深入辖区重点领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开展超限治理工作宣传,加强与辖区公安交警部门的协同配合,以深化“百吨王”和超限100%以上违法车辆等严重超限超载车辆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联动治超、科技治超、源头治超、信用治超,确保普通公路各项超限超载指标持续好转,为保障公路的完好畅通、百姓的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通行环境。
要以迎亚运“两路两侧‘三化一平’”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强化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联合城市行政执法、街道(乡镇)政府、高速公路业主等相关单位,对流动商户占路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乱设广告牌、乱拉横幅、春运期间违规施工、货运车辆抛洒滴漏、未经审批设置标志标牌、违法开设平交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违法占用公路桥涵堆积物品、违法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养殖种植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整治。对公路服务区环境整治不及时不到位、公路标志牌遭遮挡损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公路用地脏乱差等情况,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业主或养护单位进行清理整改。
(二)道路运政方面
以“两客一危”为重点,持续加强对危险化学运输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异地违法运输和非法运输行为的同时,加强辖区“两客一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源头执法力度。
客运整治上依托辖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景区等客流集散地,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客流集聚区域和重点路段,重点打击以下行为:一是班车经营者站外揽客、出站超员、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不按规定的配客点停靠上下客、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不按公交站点停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二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使用伪造、失效、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涂改、无效的车辆营运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三是旅游包车客运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游客运、旅行社和旅游客运包车未签订包车合同和安全合同等违法行为;四是未取得网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或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或网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使用伪造、失效、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五是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擅自拒载抬价、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等侵害旅客利益行为;六是在旅游集散地、乘客集中出行路段、高速公路出入口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出租汽车运输经营的行为。以专项整治,带动促进道路运输市场持续明显好转和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百姓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三)港航(海事)方面
要强化航道、码头、渡埠等交通管制区、锚地、停泊区、安全作业区通航安全的监管;加强通航水域的巡查力度,对助航标志、警示标志、专用标志(含电缆、桥涵、取排水口、锚地和沉船沉物标志)是否有效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未按规定非法排放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向水上倾倒垃圾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对未批先建的临、跨航建筑物开展整治,杜绝新的碍航物出现;强化涉航建筑物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通航水域的通行安全。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各县(市、区)执法队负责辖区内整治行动,配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做好服务区、收费站联动执法相关工作。
(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高速执法大队负责组织高速公路上的超限超载、路域环境整治和服务区内的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在服务区执法力量不足时,可请求公路与运输执法一大队和服务区所在地县(市)交通执法队支援。
(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一大队负责莲都区范围内的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的路面查处,配合高速执法大队在高速服务区内对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二大队、公路与运输执法三大队负责市本级“两客一危”企业的源头执法工作,必要时配合公路与运输执法一大队开展的“两客一危”路面整治工作。
(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四大队指导全市普通公路超限超载整治工作,负责莲都区范围内超限超载、路域环境整治,莲都执法队配合公路运输执法四大队开展超限超载、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四大队负责牵头G330国道沿线的青田、莲都、缙云联动治超工作;缙云县交通执法队负责牵头S219、S322与毗邻县的联动治超工作;遂昌县交通执法队负责牵头G528、S222与毗邻县的联动治超工作;松阳、景宁交通执法队负责牵头G235辖区段与毗邻县的联动治超工作;龙泉市交通执法队负责牵头G528、G322与毗邻县的联动治超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法制大队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项行动正值春运期间,行动成效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执法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龚启贤任组长,王建文任副组长,成员由朱剑、石小军、单建国、郑庆刊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庆刊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吴蓓、张炳、徐鹏、陈建海、周伟、吴家彬、叶建华、陈建波、夏宏伟组成。
(二)强化联动,加强协作。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布置部署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开展好毗邻县(市、区)交通运输联动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高速业主等部门的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形成执法合力,做到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密切联动。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地各单位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依据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要求,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树立文明执法形象。要维护好广大运输业主、货主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落实好疫情期间的个人防护,并做好规范执法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度,杜绝选择性执法。针对暴力抗法、聚众闯卡、寻衅滋事等严重干扰正常执法秩序的行为,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坚决予以打击。
(四)营造氛围,加强沟通。各地各单位要将宣传工作贯穿整个专项整治行动中,充分利用社会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共LED显示屏等平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持续提升出行服务品质,重点加强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出行关爱,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春运环境。
整治期间,要做好数据的收集、统计和信息的汇总报送工作。相关执法数据实行10天一报(请各地各单位于1月13日下午下班前确定数据报送人员),遇有特殊或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送。要认真梳理总结取得的成效、形成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整治行动总结请于3月2日下班前报送到市执法队执法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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